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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受理_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4-02-27 13:41:19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的受理




坚持就是成功的敲门砖,持之以恒才能看到希望的曙光。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预习考点,希望同学们可以持续积累,坚持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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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受理_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行政复议的受理

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

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

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受理条件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告知补正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所属章节: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023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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