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
精选回答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包括体现在主体不同、行为性质不同、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交易市场不同等。
1.主体不同
(1)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2)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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