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要约 | 承诺 |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我们要明确自己的目标,拥有勇气和智慧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东奥会计在线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预习点,希望同学们可以坚持打卡,每日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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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 |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变更,未经第三人同意,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2023年新增) | |
解除 | 约定解除 |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法定解除 |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
期限 |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
行使 | 通知 | (1)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3)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
诉讼仲裁 |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
效力 |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所属章节:第九章 债法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023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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