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正文

违约责任_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4-04-08 14:17:59

人生充满了挑战和不确定,但是我们只要勇敢地面对和突破它们,就能改变自己和世界,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奇迹。东奥会计在线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预习点,希望同学们可以坚持打卡,每日积累。

推荐:▏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汇总 ▏2024年图书 ▏2024年好课 ▏

违约责任_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

归责原则

违约责任采用二元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归责原则,规定于合同编一般规定中)、过错责任原则(规定于典型合同中,作为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2023年新增)

预期违约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

金钱债务

金钱债务均可以直接强制履行

非金钱债务

非金钱债务也可以直接强制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替代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补救措施

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

赔偿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减损义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混合过错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损益相抵

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有权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

支付违约金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免责事由

(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所属章节:第九章 债法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023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1
打印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4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4年税务师图书
2024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