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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赠_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张芳铭2024-04-11 14:04:09
继承的一般规定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和遗赠



没有人甘于平庸,但理想总需要汗水来铺垫。东奥会计在线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预习点,希望同学们可以坚持打卡,每日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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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赠_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遗嘱继承和遗赠

一、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立遗嘱

处分个人财产

自然人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提示】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嘱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提示】遗嘱继承的发生必须满足被继承人(遗嘱人)死亡和所立遗嘱合法这两个法律事实,缺少任何一项,遗嘱继承即不能发生(法定继承只需被继承人死亡即可发生)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人必须是自然人,遗赠受领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提示】遗赠是单方的、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在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人作出遗赠未死亡之前,其可以随时依法定程序变更或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

遗嘱信托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形式(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2个以上见证人)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提示】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遗嘱见证人

概念

由遗嘱人指定的见证遗嘱真实性的自然人(2023年新增)

见证人资格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四、遗嘱的效力

遗嘱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提示】“立遗嘱时”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并非遗嘱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处分无效(并非遗嘱无效)

(6)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遗嘱的撤回、变更

(1)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2)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遗嘱的效力顺位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五、遗嘱继承规则

必留份额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提示】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当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附义务遗嘱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者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所属章节: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023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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