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的区别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冯云旭 2024-04-12 09: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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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奥税务师

2024-04-12 09:53:03

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的区别

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的区别包括合同标的不同、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和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

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

3.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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