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免责和减责事由的区别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冯云旭2024-05-08 09:28:46

精选回答

东奥税务师

2024-05-08 09:28:46

法定免责和减责事由的区别

法定免责和减责事由的区别:法定的免责事由是指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减责事由,是指利害关系人明知报告不实而仍然使用报告并受到损失的,其损失与不实报告之间可以说是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轻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

法定免责和减责事由的具体适用情形

1.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人履行法定职责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因其行为具有合法性,阻却其违法,故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紧急避险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4.自助行为

(1)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2)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与有过错: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6.受害人故意: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7.第三人行为: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相关知识点推荐,可以点击查看:

债的转移的构成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条件

相关知识点的详细解读,考试重难点分析尽在东奥会计在线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栏目

免费试听全部>>

资料下载
查看资料
免费领取

学习方法指导

0基础轻松入门

轻1名师课程

一备两考班

章节练习

阶段学习计划

考试指南

辅导课程
2024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4年税务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