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程序_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起诉 | 受理 | 第一审普通程序 | 第二审程序 |
在税务师考试备考时,只有把知识点记忆扎实,才能在做题时,减少出错。东奥会计在下文中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预习知识点,希望同学们可以坚持打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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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
上诉期限 | 判决 |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
裁定 |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
上诉状 | 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 ||
审查、审理 |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 ||
原则上开庭 |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2)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 ||
审限 | 判决的上诉案件 |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
裁定的上诉案件 |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
二审处理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 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 | 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 ||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 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 ||
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 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
裁定 |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 ||
调解 |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 ||
两审终审 |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所属章节: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法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023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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