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_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点
行政机关 | 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 | 行政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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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掌握)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者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2024年新增)
(一)中央行政机关
类型 | 特征、举例 |
国务院(行政主体) |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主体) | 国务院各部委: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部委行署) |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行政主体) | 公安部管理的国家移民管理局、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铁路局、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化和旅游部管理的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管理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数据局 |
国务院直属机构 (行政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信访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 |
国务院办事机构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 国务院研究室 |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经法律、法规授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1]) | 中国气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经过特别授权而享有规章制定权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是指:中国气象局。
[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因此通说认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属于行政主体。
(二)地方行政机关(行政主体)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派出机关。
(2)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派出机关 | 设立主体 | 批准机关 |
行政公署等 (《立法法》取消了具体名称) |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 | 国务院 |
区公所 |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 上一级人民政府 |
所属章节:第一章 行政法律基本理论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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