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_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点
要约 | 承诺 | 合同成立 | 格式条款 |
哪有那么多偏来的运气,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暗自努力。2024年税务师考试,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准备了《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点,希望大家能每天抽出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坚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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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掌握)
合同成立时间 | (1)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实际履行规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实际履行规则) (4)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5)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当事人采取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的,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合同成立(2024年新增) (7)当事人采取现场拍卖、网络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订立合同的,拍卖师落槌、电子交易系统确认成交时合同成立(2024年新增) (8)产权交易所等机构主持拍卖、挂牌交易,其公布的拍卖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自该条件具备时合同成立(2024年新增) |
合同成立地点 |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同内容 | (1)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者报酬;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2)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24年新增) |
合同形式 |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提示1】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提示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所属章节:第九章 债法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0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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