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的变更_24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基础知识点
如何能提高税务师考试的通过率呢?相信大家只有努力学习,成绩一定会有质的飞跃。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的《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的基础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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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的变更(熟悉)
变更 情形 | 检察机关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
人民法院 |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的 | |
申请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
决定 期限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 | |
法定期限届满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
自动 解除 | (1)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被判处管制、缓刑的,在社区矫正开始后,强制措施自动解除 (2)被单处附加刑的,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强制措施自动解除 (3)被判处监禁刑的,在刑罚开始执行后,强制措施自动解除 |
所属章节:第十九章 刑事诉讼法
注:以上内容选自陈小球老师2024考季《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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