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代理领购发票操作要点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代理领购发票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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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自制发票审批程序与操作要点
(二)代理统印发票领购操作要点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第四章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第一节发票领购代理的内容。
【基础考点】:代理领购发票操作要点
(一)代理自制发票审批程序与操作要点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即自制发票。如果统一发票样式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样式,报经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自制发票仅限于普通发票。
(二)代理统印发票领购操作要点
领购方式有三种:
1.批量供应:主要适用于财务制度比较健全、有一定经营规模的纳税人。
2.交旧购新。交回旧的发票存根联,经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领购新发票。
3.验旧购新。旧的发票存根联由用票单位自己保管,经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领购新发票。目前,全部采用验旧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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