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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中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免规定

分享: 2014-10-30 13:09:25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答疑精选】《税务代理实务》之一次中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免规定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务代理实务》之一次中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免规定

  简答题

  中国公民张先生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3年5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7万元。

  2.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著作权拍卖取得收入5万元,同时拍卖一幅名人书法作品取得收入35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所拍卖的书法作品原值及相关费用为20万元。

  3.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3万元。

  4.当月转让上月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净盈利5320.56元。

  5.因有一张购物发票中奖,取得1000元奖金。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公司为张先生购买轿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长篇小说手稿著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销售股票净盈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发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50000-70000)×20%=56000(元)

  (2)著作权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8000(元)

  (3)书法作品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000-200000)×20%=30000(元)

  (4)讲课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5)销售股票(上市公司)净盈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发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学员提问】

  老师你好,这里发票中奖,我理解是1万元以下偶然所得属免税呀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有奖发票奖金所得确实属于偶然所得税目,但是“并没有凡是偶然所得1万元以下的都免税”的这个规定。

  税法规定是: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金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要把这个规定混淆了: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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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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