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代理记账操作规范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知识点:代理记账操作规范。
【内容导航】:
(一)代制会计凭证
(二)代为编制会计账簿
(三)代为编制会计报表
(四)代理纳税申报
(五)代理纳税审查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第五章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第二节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与操作规范的内容。
【基础考点】:代理记账操作规范
对各种账簿、凭证、表格必须保存10年以上,销毁时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验和批准。
(一)代制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自制、外来)和记账凭证两种,注册税务师代制会计凭证主要是在审核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代制记账凭证。
1.审核原始凭证
注册税务师代理记账但不代客户制作原始凭证,仅指导其正确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
2.代制记账凭证
(二)代为编制会计账簿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由纳税单位的出纳人员登记,注册税务师负责审核有关凭证和登记内容,保证账实相符。
2.总分类账一般应采用借、贷、余额三栏式的订本账。
3.明细分类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
注册税务师将上述账簿登记编制完毕,还要进行对账工作(账证、账账、账实),会计期末进行结账,确定本期收入、成本、费用和应税所得。
(三)代为编制会计报表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编报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和留存利润表。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仅要求编报应税所得表。
(四)代理纳税申报(熟悉)
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应单独填报《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
(五)代理纳税审查(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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