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务代理实务》之工业企业消费税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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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务代理实务》之工业企业消费税的核算
简答题
某企业委托加工了一批化妆品,已收存入库,支付消费税3万元,2013年2月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全部用于继续生产化妆品,产品已入库,成本是20万元。当月销售50%,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5万元,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月初缴纳消费税,化妆品消费税税率是30%。作出相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正确答案】:
①回化妆品,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
贷:银行存款 3
②根据销售收入确认应纳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5(15×30%)
③次月初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4.5-3)
贷:银行存款 1.5
【学员提问】
如果说委托加工的消费税消费品收回后原本用于直接销售,是否是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产品成本?如果说后期又改变用途,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如何处理?整体的会计账务处理是什么?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如果说委托加工的消费税消费品收回后原本用于直接销售,是否是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产品成本?
答复:一般来讲,收回时,由于售价不能明确是多少,先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然后分情况处理:
一,如果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不需要补缴消费税,此时不涉及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帐务调整。
二,如果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要补缴消费税,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作如下帐务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说后期又改变用途,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如何处理?整体的会计账务处理是什么?
答复:收回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领用用于连续生产时,从生产成本中转出:
借: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原材料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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