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务代理实务》之其他应税所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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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务代理实务》之其他应税所得审核
多项选择题
关于个人取得下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B.在校学生因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C.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E.个人接受无偿赠与的房屋,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的应税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免税;选项D: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选项E: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学员提问】
A.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老师,取得分红依据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收到分红还要不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税。
量化资产,是指如果原所在的企业原来是集体所有制,后来进行股份制改造,作为企业的一员,自然会得到一些企业的股份,然而这些股份不能以现金的方式发给企业员工,而是把企业的所有资产,如地皮、厂房、设备等,划分成股,分配给每名职工的资产。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某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资本划分为1亿股,每股1元,在册职工每人取得1万份,可以作为依据参与企业分红,两年后个人拥有的股份可以转让。职工个人取得仅作为分红依据的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年后企业分红,每股分配0.1元,获得股利职工个人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两年后一些职工转让自己拥有的股份,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取得量化资产
1、对职工个人以股分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的,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量化资产的投资收益
3、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
三、量化资产的转让
4、职工个人的量化资产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减去减去成本(原取得时的费用支出+转让时的费用支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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