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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投资的涉税处理

分享: 2014-11-11 14:11:23东奥会计在线字体:

    【答疑精选】《税务代理实务》之房产投资的涉税处理

    【东奥小编】各位备考的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无论是做题还是看教材,都会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这是大家可以通过东奥的答疑版块向东奥的老师们请教。同时,也可以在东奥论坛进行交流讨论。


    答疑精选内容:《税务代理实务》之房产投资的涉税处理

     【学员提问】

  关于转让或投资联营不动产的涉及的税种?我之前在答疑精选中看到过,后来找不到了,很好的总结,麻烦老师告诉一下答疑精选中的答案。好像是什么入学摸底试题之类的。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您看一下是否是下面的总结:

  房产投资

  营业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共担风险,收取固定收益,按服务业---租赁征收营业税,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对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如果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或者是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则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契税: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这种交易业务属房屋产权转移,由产权承受方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契税。

  企业所得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需要分解为两项业务进行处理,其中的视同销售业务,需要确认视同销售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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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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