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务代理实务》之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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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务代理实务》之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核
简答题
美国境内M设计公司(非居民企业),在美国境内为中国境内N企业提供了 商标设计服务(注:没来中国,在中国境外提供设计劳务),收取境内企业的商标设计服务费106万(境内支付)。
问题1:中国境内企业支付设计费时,是否应扣缴M设计公司的增值税?
问题2:中国境内企业支付设计费时,是否扣缴M设计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财税[2013]37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设计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由于接受方N公司在境内,因此,设计服务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N公司应该 扣缴增值税。
应扣缴增值税=106÷(1+6%)×6%=6(万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由于劳务发生地在美国,所以该所得属于来自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N公司不应该扣缴企业所得税。
【学员提问】
1、货物在B地属于C,C地公司和A地公司通过传真的形式签定协议,C将货物售A,A到B地提货,请问交易活动发生地在那?
2、如C把货物从B地送到A地,其他交易条件不变,请问交易活动发生地在那?
3、X公司和Y公司签定合同,将设备售于Y公司,签定合同后,X公司将设备送Y公司所在地,请问交易活动发生地是那里?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1.交易活动发生地在B地,因为B地才是货物的实际交付地;
2.交易活动发生地在A地,在送货上门的情况下交易活动发生地为购货单位或个人的所在地,还可以是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因此,您提到的这种情况下,交易活动发生地是A地;
3.交易活动发生地在Y公司,在送货上门的情况下交易活动发生地为购货单位或个人的所在地,还可以是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因此,您提到的这种情况下,交易活动发生地是Y地。如果仍有不明晰的地方,欢迎您继续提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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