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务代理实务》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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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务代理实务》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雇员王某2013年9月30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合同时王某已经在本企业工作了15年,当月取得工资5500元,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企业发放的一次性补偿金收入87500元,已知当地上年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是10000元。则2013年9月王某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560
B.465
C.880
D.76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超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57500÷12=4791.67(元)。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791.67-3500)×3%×12=465(元)
当月取得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500-3500)×10%-105=95(元)
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465+95=560(元)。
【学员提问】
老师:您好!请问个人所得税没有如实申报滞纳金该怎样计算?假如,从2013年开始,每月都忘记计算绩效工资部分的个税,现在要交该怎样算滞纳金。其它部分的都交过了。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里和其他税种的计算是一样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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