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选】《税务代理实务》之土地使用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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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选内容:《税务代理实务》之土地使用权投资
简答题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乙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组建“东盈”房地产开发公司。甲公司以现金5000万元和一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0000M2)作为投资。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6000万元,累计摊销3000万元,评估价格为10000万元;乙公司以现金15000万元作为投资。东盈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甲、乙公司各占50%的比例,均参与东盈公司的利润分配。东盈公司以甲公司投资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东盈”公司收到投资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到“东盈”公司会涉及到哪些税费,并说明理由。
3.“东盈”公司在设立时需要涉及到哪些税费,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借:开发成本 10000
银行存款 20000
贷:实收资本——甲公司 15000
——乙公司 15000
2.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缴纳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本题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项目计算缴纳印花税;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3. “东盈”公司在设立时需要缴纳印花税、契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项目缴纳,新设立的营业账簿中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金额计算缴纳,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
【学员提问】
甲公司以一块土地使用权投资,所有权已改变甲公司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谢谢!
【东奥老师回答】
尊敬的学员,您好:
这并不属于收入,所以不需要交纳所得税,如果通过这个投资取得了投资收益,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继续提问。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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