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税务代理实务》预习知识点: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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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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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务代理实务》第九章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的内容。
【基础考点】: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不超过1455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注: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自2011年9月1日起,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0元的 |
不超过14250元的 |
5 |
0 |
2 |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1750元7975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注:①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②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具体加成征收办法为: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不超过21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说明: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率为14%。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营业税看是否超过起征点;房产税4%。
对个人出租门市房取得的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营业税看是否超过起征点;房产税12%;印花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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