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捐赠转入_2019《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
自己打败自己是最可悲的失败,自己战胜自己是最可贵的胜利。2019税务师的备考已经开始,希望同学们冲破阻碍,战胜自己,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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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受捐赠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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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业务基本知识
【知识点】企业接受捐赠转入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
借:原材料等(按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増值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按接受捐赠的非货币资产含税的公允价值)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借:材料采购等(按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买价)
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和税款)
【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人生的道路上没有捷径可言。只有脚踏实地才能走向自己的目标。2019年税务师考试的备考正在进行,希望同学们能够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
(注:以上内容选自李运河老师《涉税服务实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