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以旧换新的具体情形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门莹 2019-11-07 11:39:24

精选回答

东奥税务师

2022-10-10 10:59:13

增值税以旧换新的具体情形

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新商品时,如果能把同类旧商品交给商店,就能折扣一定的价款,旧商品起着折价券的作用;如果消费者不能提交旧商品,新商品就只能以原价售出。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以取得旧货专用发票上所载税额为进项税。在实务中,大多数情况并不能取得旧物的增值税发票,这时是无法抵扣进项税额的。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不同于一般货物,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这是因为金银首饰在回收后,通过再次加工可以重新出售,进入纳税环节,不会出现少缴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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