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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_2020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袁佳文2020-04-09 1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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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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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第九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要真实、合法。

一、税前扣除的基本要求

1.真实性

2.相关性

3.合理性

4.收益性

5.不重复性

二、扣除项目的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1.成本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3.税金

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1)准予扣除的税金

当期直接扣除(费用化,税金及附加)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扣除(资本化):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等。

(2)不准予扣除的税金: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4.损失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其他支出

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关注】

1.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2.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3.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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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涉税服务实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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