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税收征收管理的概念
努力不懈的人,会在人们失败的地方获得成功。备考2023年税务师考试,尽早预习是关键。东奥会计在线为大家整理了《涉税服务实务》第二章预习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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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
【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的概念
税收征收管理的概念
1.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政策、法令、制度对税收分配全过程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的一种管理活动。
2.《税收征收管理法》包括总则、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章。
3.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税务机构职责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税务机关有以下职权: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税收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
税务机构设置
1.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强调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
2.2018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
3.与机构改革前相比,除原有职责合并外,变化就是将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划入税务系统。
注:以上内容选自李运河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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