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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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章节】
第五章 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审核
(一)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上述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1.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范围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
(7)财产转让所得;
(8)偶然所得。
2.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
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査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按年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二)自行纳税申报管理
自行申报纳税,是指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由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纳税方法。
1.应办理申报纳税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注:以上内容选自李运河老师2022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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