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的参加人包括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责编:cyw 2023-07-05 11:12:54

精选回答

东奥税务师

2023-09-29 00:40:01

税务行政诉讼的参加人包括

税务行政诉讼的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1.原告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2.被告

一般而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3.第三人

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诉讼代理人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具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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