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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的相关规定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4-01-22 14:33:07

税务师的相关规定

税务师事务所


《涉税服务实务》属于综合运用科目,考试的综合性较强,在备考时要注意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预习阶段考点,快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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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的相关规定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

税务师的相关规定

税务师,是在境内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专业人员。

1.税务师权利和义务

(1)税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不受区域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

(2)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执业规范、标准,通过执行规定的审核鉴别程序,对委托方涉税事项真实性或者合法性进行职业判断,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专业结论。

(3)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委托方的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作出事先筹划和安排,为委托方取得合法的税收经济利益。

(4)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培训和税收政策研讨,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或者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6)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

(7)委托人与税务机关发生涉税争议时,代表委托人与税务机关协商。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税务师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诚信、独立性、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保密义务。

(1)诚信

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不得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不得利用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名义敲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未经委托人同意,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不得将委托人所托事务转托他人办理。

【新增】涉税中介不得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不得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

涉税中介不得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委托人利益。

涉税中介不得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

(2)独立性

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必须从实质上保持独立性。从事其他六类涉税服务业务,应当从形式上保持独立性。

(3)客观公正

委托人提供不实资料的,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应当终止提供涉税服务。

(4)专业胜任能力

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5)保密义务

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未经委托人允许,不得向税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其所获取的委托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属章节:第一章 导论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3年《涉税服务实务》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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