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_24年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 扣缴计税方式 |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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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一)基本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实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主要有:3%、5%。
3.当期不含税销售额中的“当期”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中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会计核算
一般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核算(不需要三级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其他增值税政策(调整)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应该注意的是,填写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相应栏次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1+1%)。
若纳税人将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其中部分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部分选择放弃减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相应栏次,此时填写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1+3%)。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1)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按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仅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不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3)对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4)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其中部分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部分选择放弃减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相应栏次。
(5)在判定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时,销售额中不包括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当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可免征增值税,但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相应栏次。
3.小规模纳税人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4.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增值税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缴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所属章节:第四章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3年《涉税服务实务》高效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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