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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税务处理的审核与申报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责编:姜喆2024-07-19 13:57:11
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的审核与申报无形资产税务处理的审核与申报


税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希望大家能拿出一鼓作气的劲头,不要让自己在半途掉队。相信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有所收获!下面是东奥会计在线整理的《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基础知识点,快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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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税务处理的审核与申报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无形资产税务处理的审核与申报(熟悉)

(一)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1.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摊销年限一般不得低于10年。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2.企业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三)加计扣除优惠

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两大核心是“研发活动的判断”和“研发费用的准确核算归集”。

1.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调整)

2.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新增)

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

工业母机企业是指生产销售符合《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产品的企业,具体适用条件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3.研发活动的判断

(1)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2)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3)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①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②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③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④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⑤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⑥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⑦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4.研发费用的归集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四险一金;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2)直接投入费用。

房屋租赁费不属于加计扣除范围。

(3)折旧费用。

房屋折旧费、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不计入加计扣除范围。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5.冲减研发费用的特殊情况

(1)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2)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3)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6.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加计扣除

7.其他事项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与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叠加享受。例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加速折旧政策。

(2)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8.会计核算与管理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9.纳税申报、后续管理与核查

(1)办理方式: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2)时点:预缴、汇算清缴申报享受。

(3)填报《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第25行“三、加计扣除”,同时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所属章节:第二章  所得税纳税审核和纳税申报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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