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征税范围的审核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印花税纳税人的审核 | 印花税征税范围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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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征税范围的审核(熟悉)
(一)基本规定
1.应税凭证,是指依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1)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2.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二)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4.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5.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
所属章节:第三章 其他税种纳税审核和纳税申报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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