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_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基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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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同学们需要拿出坚定不移的毅力和排除万难的决心,只有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成功才有意义。东奥会计在线为同学们整理了《涉税服务实务》的基础考点,快来打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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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掌握)
1.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进行用途确认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具体是指: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进行用途确认的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取得用途确认结果,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所属章节:第四章 涉税会计核算
注: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2024年《涉税服务实务》轻一基础班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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