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须知:25项税务证明事项取消后怎么办?
在前几天,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小奥也为同学们整理了25项税务证明事项取消后的一些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备考2019年税务师的同学们。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
此次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中,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发票票证丢失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等;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个人身份证明、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据了解,税务总局将取消证明事项作为简化税收优惠事项办理,增进减税降费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中,有19项涉及税收优惠办理。
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分三批共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231个具体办税事项。
25项证明事项取消后怎么办?小编整理发现,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要包括部门内部核查、信息共享、相关资料由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等,可以查看下方图片。
(图片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税务师考试的备考正在进行之中,同学们在保证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也可以去了解一些相关的时政要闻,扩宽自己的知识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