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必看!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布啦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里讲了哪些内容呢?感兴趣的税务师考生一起来看看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20日
以上就是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信息,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7-8日,考生们要抓紧时间备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