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指的是国家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的时候,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房屋契税的计算:房屋买卖:房屋契税=成交价格×税率,房屋赠与:房屋契税=参考价格×税率,房屋交换:房屋契税=差价×税率
更新时间:2023-05-17 11:18:14 查看全文>>
契税指的是国家在土地、房屋发生权属转移的时候,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房屋契税的计算:房屋买卖:房屋契税=成交价格×税率,房屋赠与:房屋契税=参考价格×税率,房屋交换:房屋契税=差价×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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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律文书等生效当日。
(3)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4)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
纳税期限:
(1)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不含增值税。
(一)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承受人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契税的计税依据:
1.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不含增值税成交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4)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契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应当征收契税的有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
房屋买卖:
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其中,以房产折价抵债,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缴纳契税。
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
房屋买卖:
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其中,以房产折价抵债,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缴纳契税。
契税完税证明去当地的税务部门开。
根据国家规定是契税交给当地的税务部门,通常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必须要完成契税的缴纳工作。如果购买的是新房,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契税缴纳手续。
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则须提供以下资料方可办理契税缴纳手续: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核心窗口签订房屋转移纳税申请书、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原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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