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销项税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1-03-15 11:09:57 查看全文>>
进项税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销项税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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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成本一并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其事后改变用途(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等),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所说的“非正常损失”,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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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抵扣进项税额是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的“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尚未进行交叉稽核比对的已认证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分录
发生待抵扣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时
进项税额转出记录的是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领用生产用原材料进项税不用转出,是可以抵扣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
差旅费有些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有些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规定,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以外,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有些票据不会打印旅客身份信息,比如出租车发票、客运定额发票等,按照政策规定,这些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暂不得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取得,应按票据注明的税额确定进项税额),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进项税和销项税区别
进项税额是指公司向供应商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公司向客户销售货物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销项税额=销售额(含税)/(1+税率)×税率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根据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10%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7%抵扣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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