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调整为500万元,而且一般纳税人一定期限还可以允许转为小规模。500万元以下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2-12-16 13:32:53 查看全文>>
自2018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调整为500万元,而且一般纳税人一定期限还可以允许转为小规模。500万元以下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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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1、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调整为500万元,而且一般纳税人一定期限还可以允许转为小规模。500万元以下的是小规模纳税人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境内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承受人缴纳契税。
房屋买卖:
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其中,以房产折价抵债,经双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不缴纳契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两种,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的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增值税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计算。
1.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登记
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条件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消费税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由于消费税是在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量消费品征收的,因此,消费税纳税人往往同时也是增值税纳税人。
应税消费品包括:
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酒
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例如,红酒、药酒、果酒等)。
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指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
个人(自然人)的销售额通常比较小。根据最新税收政策,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销售超过500万元,个人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从税收管理的实务来看,税务局在认定一般纳税人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工商资料,并进行实地查验,个人很显然不符合这个要求。因此,一般情况下,个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有按月的也有按季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附列资料填写流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填写说明:本附列资料由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数额。
(一)“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三)第1栏“期初余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
(四)第2栏“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应税服务扣除项目金额。
(五)第3栏“本期扣除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3栏“本期扣除额”≤5栏“全部含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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