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减值损失是企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而遭受的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更新时间:2022-08-08 09:49:06 查看全文>>
信用减值损失是企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而遭受的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应用指南,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应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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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
企业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
①企业应通过比较应收款项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②如果企业确定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③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企业应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④对于应收款项,企业在单项应收款项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企业应按照应收款项的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企业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
①企业应通过比较应收款项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②如果企业确定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区别:
信用减值损失一般用于应收账款、金融资产的减值,该类减值可以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一般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该类减值不可以转回。
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核算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款项的减值的核算只能采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采用直接转销法时,日常核算中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考虑,只有在实际发生坏账时,才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直接冲销应收款项,即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
信用减值损失分录:
计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信用减值损失是损益类科目。
信用减值损失是企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而遭受的损失。
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核算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款项的减值的核算只能采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采用直接转销法时,日常核算中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考虑,只有在实际发生坏账时,才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直接冲销应收款项,即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信用减值损失和坏账准备的区别:
信用减值损失是企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而遭受的损失。
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
信用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坏账准备属于资产备抵类科目,借减贷加。
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核算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款项的减值的核算只能采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采用直接转销法时,日常核算中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考虑,只有在实际发生坏账时,才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直接冲销应收款项,即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信用减值损失是企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而遭受的损失。
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核算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款项的减值的核算只能采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采用直接转销法时,日常核算中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予考虑,只有在实际发生坏账时,才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直接冲销应收款项,即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
采用这种方法,在财务报表上列示应收款项的净额,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了解企业应收款项预期可收回的金额或真实的财务情况。
在备抵法下,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估当期坏账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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