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会计制度和税法都没有对发票的报销时间做出明确的限制。因为报销一般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所以报销人员都会按照企业内部的报销制度进行操作。 但是这里需要提醒一句,发票报销最好是不要跨年,越早越好,因为财务核算要求是月月清。
更新时间:2023-08-04 10:21:24 查看全文>>
一般来说,会计制度和税法都没有对发票的报销时间做出明确的限制。因为报销一般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所以报销人员都会按照企业内部的报销制度进行操作。 但是这里需要提醒一句,发票报销最好是不要跨年,越早越好,因为财务核算要求是月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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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发票报销时长的规定?
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报销,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中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但均以“及时”为原则。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问题】报销发票日期有限制吗?
一般企业在财务工作中,经营业务发生时取得的发票,应当及时报销,及时入账。以提高时效性。另外,现在电子发票使用更加普遍了,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入账,对于财务管理、发票管理起到了更好的管控作用,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以免重复报销等情况产生。
针对于取得的以前年度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的规定:“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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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发票验旧日期是否影响报销?
发票验旧日期早于开票日期是不可以报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报销?很多人都关心发票的相关问题,特别是对于此问题,人们都想避免,为了帮助大家了解问题的,已经为大家总结如下内容,快来看看吧,以下解仅供参考,具体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发票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报销
发票在以下情况下是不能报销的:
1.与工作无关
企业只会报销与员工所从事的工作相关的费用,因此发票必须是出差或其他工作活动所需的费用。
2.金额过高
如果一张发票的金额超过了公司规定的标准,超支部分将不能被报销。
【问题】发票怎么报销?
公司员工取得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发票后,报销人员需要先填写报销单,报销单上写明业务事项,取得的发票附在报销单后面。报销单必须经过公司审批流程,签字齐全后,交到财务部门。每个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同,所以审批流程会有所不同。
【问题】电子发票如何避免重复报销?
电子发票如果要避免重复报销, 可以在excel电子表格中登记已报销的发票号,在之后报销的时候 ,都查询一下发票号是否报销过,如果报销过的,不予以报销,没有报销过的,在excel电子表格登记。
【问题】公司报销快递费对方开出专票,如何写会计分录?
如果您属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记账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
如果您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记账分录
【问题】请问销售报销一张普票,收款人复核开票人都是管理员,这个给报吗?
不管是增值税专票还是普票,收款人和复核人为非必填项,可以为空,但是开票人《发票管理办法细则》明确规定必须填写!开票人应该是自然人名字,而不能是公司名称。
【政策依据】
1.《发票管理办法细则》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而且办法要求发票开具应该全联次一次性开具,项目齐全,内容真实。
2.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也有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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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解报销发票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