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政策下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更新时间:2023-04-24 14:59:39 查看全文>>
个税新政策下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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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问题】纳税人如何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补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问题】纳税人如何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十条规定:“(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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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企业由于更换电脑,个税数据要怎么恢复?
先通过原电脑进行数据备份,操作步骤:“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备份设置”。可以选择备份到U盘中,设置好路径后点击“备份”,系统出现提示“数据库备份成功。备份文件只用于用户数据恢复,请勿进行修改编辑操作”,点击“确定”完成备份。
在新电脑恢复备份(插上有备份文件的U盘):“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点击“选择”,选择您需要恢复的备份文件,之后点击“恢复”,弹出“确认信息:即将进行数据库恢复操作,请确认是否选择正确的数据库,一旦操作将不可逆转。您确定继续进行吗?”,点击“确定”。弹出“提示信息:为确保数据恢复的正确性,请您关闭软件,重新登录,系统将在本软件关闭后自动进行数据恢复操作”,点击“确定”。关闭扣缴客户端,此时弹出“确认信息:确定要退出系统吗?”,点击“确定”。弹出“提示信息:数据库还原成功。”,点击“确定”完成恢复备份。
若原电脑已不能使用或是电脑丢失数据无法备份等情况:
1.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备,开通“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功能”。
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应事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企业办税权限”功能对办税人员进行办税授权。上述功能开通后有效期为72小时。
【问题】上海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实行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新政策是什么?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实行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沪财发〔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劳动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全年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款以9600元为限额;不足9600元的,据实减征。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界定为残疾、孤老人员或烈属,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个人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问题】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想预约3月1日办理汇算,但没有预约到,怎么办?
纳税人没有预约到3月1日办理汇算也无需着急,可以选择其他日期进行预约,也可以不预约,在3月21日后直接登录手机个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问题】哪些项目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问题】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确定应纳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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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讲解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