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即征即退怎么办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的纳税人,
更新时间:2023-11-16 10:59:16 查看全文>>
增值税即征即退怎么办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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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政策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问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税会计分录?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留抵退税
【问题】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就业、软件、动漫、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管道运输服务等,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优惠资格备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问题】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流程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关政策,在首次享受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资格备。纳税人符合政策条件期问,备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直享受,当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受理退税申请后,对纳税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增值税退税额计算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税。
【问题】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
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在特定情况下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以残疾人就业为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人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首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备资料:
(一)《税务资格备表》。
(二)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三)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问题】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就业、软件、动漫、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新型墙体材料、管道运输服务等,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优惠资格备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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