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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义务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权属所有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

更新时间:2023-05-26 10:51:11 查看全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审核是什么意思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审核是:

    应纳税额=实际占土地面积(平方米)x单位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迢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求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的税人。

    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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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审核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的审核有:

    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所称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审核:

    应纳税额=实际占土地面积(平方米)x单位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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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意思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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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是多少

    城市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

    1.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税额。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四档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每档最高税额与最低税额相差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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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征税范围有:

    1、纳税人: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3)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2、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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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税率——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经济落后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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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方法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方法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税率——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经济落后地区,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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