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与房产出租有关的房产税应列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
更新时间:2024-07-02 13:40:14 查看全文>>
房产税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与房产出租有关的房产税应列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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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通常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
计提房产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当实际缴纳房产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企业房产税征收计算:
1、从价计征
(1)地上建筑(自用):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独立地下建筑(自用):应纳税额=地下房屋原价*折算比例*(1-扣除比例)*1.2%。
(3)地下建筑与地上建筑相连(自用):应纳税额=(地上房产原价+地下房产原价)*(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不含税租金收入*12%(或4%)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地点是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一般有房有车的人,才交财产税)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农村,非营业)
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作为财产收益两种方式)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一般有房有车的人,才交财产税)
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农村,非营业)
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作为财产收益两种方式)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购置存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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