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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法

土地增值税法

土地增值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土地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1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更新时间:2022-10-21 15:16:41 查看全文>>

  • 征收管理申报纳税程序是什么

    征收管理申报纳税程序是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然后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洛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有:

    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依据。

    2.征税面比较广。

    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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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出售旧房及建筑物,首先按评估价格及有关因素计算、确定扣除项目金额,再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步骤:

    1.计算评估价格。其公式为: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汇集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额。

    4.计算增值率。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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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公式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公式: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1.此项加计扣除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有效,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享受此项政策;

    2.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开发就转让的,不得加计扣除;

    3.代县以上政府收取的费用,均不得加计扣除。具体规定为——计入收入的也可进行扣除,但不得加计20%扣除;未计入收入的不得进行扣除,更不能加计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有:

    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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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有:

    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依据。

    2.征税面比较广。

    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1)扣除法:一般情况下,采用扣除法计算增值额,即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人减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2)评估法:对旧房及建筑物的转让,以及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形,如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采用评估价格法确定增值额,计征土地增值税。

    4.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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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

    可据实扣除的项目:

    (1)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

    ①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②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③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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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几种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2种,分别是分步计算法和速算扣除法。分步计算法计算过程比较繁琐,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速算扣除法,以简化计算过程。

    计算步骤:

    第一步,计算土地增值额

    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第二步,计算增值率

    增值率=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第三步,根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的档次和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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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属于什么税种

    土地增值税属于行为税类。

    行为税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而课征的一类税收。包括8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屠宰税;筵席税;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燃油税(未开征)。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1.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2.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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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均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课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产权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则不予征税。具体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其中,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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