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知识专题/ 税务师/小微企业最新标准

小微企业最新标准

小微企业最新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更新时间:2020-05-13 15:43:53 查看全文>>

  •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满三万的可以申请免税。小微企业是指不超过3000万元、从业人数不得超过100人的工业企业,以及年度应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从业人数≤300人,

    查看全文>>
  •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税收中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和与小微企业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型微利企业。

    查看全文>>
  • 小微企业免税

    小微企业免税是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文>>
  •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新规截止期限由2017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2.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文>>
  • 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小型微利企业定义: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是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财税(2014)3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文>>
  •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标准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查看全文>>
  •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全文>>
  • 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应努力营造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查看全文>>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小微企业最新标准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