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东奥会计在线/知识专题/ 税务师/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的区别

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的区别

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的区别

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的区别:适用范围不同。行政复议和解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调解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更新时间:2021-11-17 16:37:41 查看全文>>

  •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

    维持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履行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查看全文>>
  • 行政复议调解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调解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更多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查看全文>>
  • 行政复议和解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复议和解的条件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行政复议调解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查看全文>>
  • 行政复议和解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和解适用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行政复议调解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查看全文>>
  • 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少天

    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申请期限的特殊规定

    (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查看全文>>
  •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法,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行政复议适用范围

    1、行政复议受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查看全文>>
  •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种类

    税务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查看全文>>
辅导课程
2025年税务师课程
辅导图书
2025年税务师图书

相关知识推荐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的区别

知识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