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而制定的法律,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
更新时间:2023-07-06 10:31:19 查看全文>>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而制定的法律,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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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
1.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纳税争议件已经过行政复议程序(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的不在此限)。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包括法定管辖、裁定管辖。
1.法定管辖
(1)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管辖第一审行政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件:
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件。
税务行政诉讼的执行:
1.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3.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50~100元的罚款。
(3)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税务行政诉讼是税务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税务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税务行政管理权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税务行政诉讼解决的争议发生在税务行政管理过程中,因税款征纳发生的争议,复议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有复议前置程序的起诉期限是当事人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不需要复议前置程序的起诉期限是当事人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因税务机关原因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在不得超过2年的整体时间段中,在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的15日内。
行政法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法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的准则。
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学者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四项: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信赖保护原则、高效原则。
行政赔偿法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行政主体(管理一方)、行政相对人(被管理一方)。
客体,物质利益(如水、土地、大气等)、精神利益(如人格、文艺创作成果等)。
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行政相对人:
权利:参与权(参与行政管理活动)、受益权(如从行政主体获取救济),请求权(在合法利益受到侵犯时请求获得行政机关保护)。
行政诉讼法解释是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而制定的解释。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及时的审理行政件而制定的法律,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范围: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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