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更新时间:2020-05-13 16:21:01 查看全文>>
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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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一、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直接法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计算
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支出。所谓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
(一)一般扣除项目
1、成本与费用。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社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支出。所谓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注意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关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工资薪金的“据实”性。可扣除的工资薪金有“实际发放”的特征。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以后年度准予结转。
工资薪金发放的账务处理
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要真实、合法。
税前扣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合理性原则。
企业所得税实施的影响?
1、使内、外资企业站在公平的竞争起跑线上。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五个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使内、外资企业在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平等竞争。
2、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能力。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纳税,这就使得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在汇总后计算所得,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3、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新税法通过降低税率和放宽税前扣除标准,降低了企业税负,增加了企业的税后盈余,有利于加快企业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提升的进程,促进企业竞争能力的提高。
不征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免税收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损益是属于损益类会计科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不属于计算广宣费、业务招待费的基数所称的销售(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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