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更新时间:2024-09-14 11:39:04 查看全文>>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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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A股市场的印花税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05%,即万分之五。这一税率适用于股票卖出交易,而买入交易则不征收印花税。也就是说,由卖方在股票成交后按成交金额的0.05%缴纳给国家税务部门。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1. 合同类: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
2.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书据,股权(不包括上市和挂牌公司股票)、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
3. 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
5. 证券交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公司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中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账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营业账簿分为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其中,记载资金的账簿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则按件贴花5元。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1.合同类: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书据,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书据,股权(不包括上市和挂牌公司股票)、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
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
印花税申报缴纳时间:
1.对于按照月度计算应纳税额的,应当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上一月份的应纳税额。
2.对于按照季度计算应纳税额的,应当在每季度的1日至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上一季度的应纳税额。
3.对于按照年度计算应纳税额的,应当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上一年度的应纳税额。
4.对于按照单张计算应纳税额的,应当在签订或者领用文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应纳税额。
5.对于按照批次计算应纳税额的,应当在签订或者领用文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应纳税额。
通常情况,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在应税凭证上一次贴足印花,自行画销或盖章加以注销。还有3种简化纳税方法,分别为: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的方法,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方法,代扣(代收)税款汇总缴纳的方法。
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原因:《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印花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计提,缴纳的时候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印花税”科目核算。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不需要交。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法律咨询合同不属于上述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不是每年都要报的。企业只需要在实际收到实收资本时需要缴纳印花税,对于已经缴纳过印花税的实收资本,以后不需要再缴纳,只有在企业变更增加实收资本时才需要另外缴纳。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我国法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印花税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印花税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纳税人:
订立、领受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我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纳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我国法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有:1、立合同人,2、立据人,3、立账簿人,4、领受人,5、使用人。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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