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税率的基本规定: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对原油和天然气两款税目按照比例税率从价征收,其他税目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率;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采用定额税率。
更新时间:2022-10-21 16:02:46 查看全文>>
资源税税率的基本规定: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对原油和天然气两款税目按照比例税率从价征收,其他税目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则。资源税七个税目中,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率;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采用定额税率。
更新时间:2022-10-21 16:02:46 查看全文>>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资源税是以应税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税目有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和盐5大类,目前所列的税目有164个,涵盖了所有已经发现的矿种和盐。
部分应税资源的征税对象规定为原矿, 部分应税资源的征税对象规定为选矿,还有一部分应税资源的征税对象规定为原矿或选矿。
资源税是以应税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纳税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2.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
3.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订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合同的,在该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缴纳资源税。
征收管理申报纳税程序是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然后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洛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有:
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依据。
2.征税面比较广。
3.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
地下水税额>地表水税额;
超采区地下水税额>非超采区地下水税额;
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税额>非超采地区地下水税额;
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3倍,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征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
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资源税。
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30%资源税。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以及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资源税征税范围有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
资源税适用比例税率(从价定率征收)或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
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对外销售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中。
计算自用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会计科目中。
资源税会计分录:
计算对外销售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计算自用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
资源税征税范围有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
资源税适用比例税率(从价定率征收)或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
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销售额的基本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有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
资源税适用比例税率(从价定率征收)或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
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销售额
销售额的基本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相关知识点,可以点击查看:
最新知识问答
名师讲解资源税法
知识导航